文章分類 > 忍辱 >怪誰?

濟群法師佛法講座

業是身口意三業的行為,包括起心動念。即使不說話,也可以用表情、眼神來表現不滿和仇恨,效果是一樣的。

所有這些嗔恨、敵視的態度,從心念到語言、行為,都構成業的積累,就會在輪回中冤冤相報。

我們今天受到他人的傷害,包括人與人之間的一切對立和仇視,都有它的因緣因果,是往昔造作的惡業所致。

比如我們內心有仇恨的因,曾經用對立、仇視、輕蔑的心態看某個人,對方想起你不懷好意的眼神,內心也會生起嗔恨。進一步,可能會想到「某人總和我過不去」,並開始蒐集素材,想起「他在什麼事上對不起我,在什麼事上為難過我」。

當他內心有了相應素材,下次看到你的時候也會展現出敵意。這種敵意會加重你們之間的不和,並使不和在相互敵視的過程中不斷升溫,最後引發衝突。戰爭的原理也是同樣,只是衝突的升級和擴大化。

既然一切都是業造成的,要怪誰?只能怪這個業。既然業是我們自己造作的,憑什麼嗔恨他人?所以對他人的傷害,我們應該無條件地接納,以此化除嗔恨,不讓心陷入對立。

佛教中,業的概念很重要。佛教不認為有什麼神在主宰命運,而是各自所造的業在主導。也就是說,行為決定了我們是什麼,並決定了生命的未來是什麼,所謂「業決定一切」。

真正認識到緣起因果的原理之後,看到眾生深陷煩惱,都是無明惑業的受害者,是輪回中的苦惱人,我們就要以慈悲心互相善待。慈是與樂,悲是拔苦,就是給予對方快樂,幫助他們走出痛苦。

因為嗔心只能引發嗔心,慈悲才能化解嗔恨,所謂慈悲沒有敵人。

所以我們應該一心修習福善,面對外來的一切怨害,都要具足安忍,不讓心陷入仇恨,而是接納一切現實。包括來自外界的傷害,以及修行中面臨的種種痛苦逆境。接納之後努力止息惡行,修習善法,利益眾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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